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教师站 >> 教案中心 >> 政治 >> 初中二年级 >> 正文

Google
第三课第二框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
作者:Siny 文章来源:中国教师站cn-teacher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0 7:37:19

第二框同样的权利 同样的爱护

[教学目标]

引导学生进一步认识生命健康权,懂得生命健康对于我们不仅是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和关爱,我们不仅应该关爱自己的生命和健康,还应该主动关爱他人的生命健康。

[教学重点]

生命具有社会责任

[教学方法]

讨论、对话

(导入)

材料一:2003年12月14日,呼和浩特市小学生苏小林和一个同学在青城公园三角湖的冰面上玩耍。忽然,冰面发生塌陷,苏小林掉进冰窟。正在游园的铁路第一小学学生王超、乐雅芳、吴亚斌3人听到呼救声,赶紧跑过来。冲在最前面的王超和乐雅芳拉住了苏小林的衣服,但冰面又塌了,两人也掉入了冰水中。吴亚斌边往后退边高声呼救:“有人落水了,救人啊……”公园的工作人员和游客赶来了,附近的居民也来了。短短的时间内,共有一百多人参与了营救,但冰面也发生了更大面积的塌陷,更多人落水了,营救形势变得十分紧张,但这一切并没有影响人们的积极性。有些人不会游泳,但也奋不顾身的跳入了冰水;有些人拨打了“110”,有些人抬来了公园的“鸭鸭船”救人,有些人在岸上用竹竿把落水者拉上岸……落水的小学生苏小林终于被救了,然而年仅12岁的小学生王超、刚满18岁的中专生刘业和20岁的大学生郝龙彪却献出了他们宝贵的生命。

思考讨论1:你如何看待小学生苏小林和同学在冰面上玩耍的行为?

──这是一种没有安全意识,不珍爱生命健康的行为

思考讨论2:现实生活中还有哪些行为也是不珍爱生命健康的表现?

学生列举略。

教师总结:我们应该注意自身的生命和健康,使自己处于安全的环境,这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我们对自己的关爱和责任。

而在现实生活中,不珍爱自己生命健康的行为还随处可见,更有甚者,有些人在遇到困难和不如意时以自杀自残的方式来应对。

例如:某市一位年青人是独生子,自小就受父母宠爱,18岁生日时,他要求父母为他买价格昂贵的名牌服装,父母因为经济条件不好,所以没有满足他的要求,这位年轻人就服毒自杀了。

思考讨论3:你认为他的行为可能会给周围的人和他的家庭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哀伤、财产损失、老人无人赡养等

思考讨论4:你如何评价这位年青人的行为?

学生回答。

教师总结:人具有社会性,生命一旦诞生就有社会责任,一个人的死可能给他人带来极大影响。所以人人都应该珍爱生命健康。自杀自残的行为是缺乏社会责任感的表现,也与社会道义相悖,与法不合。

思考讨论5: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更好地行使生命健康权?

──锻炼身体,提高健康水平;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当自身生命健康受到非法侵害时,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

思考讨论5:结合材料一,年仅12岁的小学生王超、刚满18岁的中专生刘业和20岁的大学生郝龙彪为救人而牺牲,他们的行为是不是不珍爱生命健康的表现?

──不是,他们是为正义而献身,这也是关爱他人生命健康的表现。

思考讨论6:如果你也在场,你也会象他们一样奋不顾身地跳入冰水中吗?为什么?

──不会。

思考讨论7:在上述营救方式中,你认为哪些方式比较好,哪些方式不好?为什么?

──生命对于每个人都只有一次,我们应该珍爱自己的生命健康。

[1] [2]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相关专题:
     
     网友评论:(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GOOGLE广告

    阅读排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中国教师站

    中国教师站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站长:Sina & Siny
    [备用域名:www.JXZYW.Com] 有事请留言有事请留言
    【实力成就精品 诚信呵护品牌】

    信息产业部备案
    苏ICP备060186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