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激发干部的积极进取、务实肯干、团结协作、勇于创新的精神,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跨越发展,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研究,区教育局同意,学校决定进行新一轮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根据《丹徒区教育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和市、区有关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聘任原则
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四化”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逐级晋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二、组织领导
公开选拔校级中层干部工作在学校党支部、校长室领导下进行,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吴常平任组长,成员有罗红斌、曹显新、龚卫东。具体联系人:曹显新。
三、聘任方法
我校中层干部的选拔聘任工作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通过考评考察、竞争择优的方法,把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乐意为师生服务、为领导分忧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中层干部岗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为促进学校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四、聘任程序
1、制定方案。依据有关精神,根据学校实际,研究制订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中层干部职能机构设置的竞争职位、竞争范围、任职条件、方法程序。竞聘上岗初步方案,经校长书记会议研究、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施。
2、宣传发动。召开教职工大会,把《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实施方案》向全校教职工公布,并在校园网上发布。宣传竞争上岗的目的、意义,公布拟任中层干部职务、职数、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使全校教职工共同关心和参与公开竞聘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参加。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3、公开报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准备参加竞聘的,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个人自荐表”交领导小组联系人。举荐他人的,需同时有10人以上签名推荐,并填写“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群众举荐表”交领导小组联系人。校党支部将根据个人自荐和群众举荐结果,确定推荐人选。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参与竞争,一人可以同时报两个岗位。公开报名的截止期为2008年6月27日。 原有中层干部可自行确定是否参加竞聘,未报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其原任职务至新聘任的中层干部到位后自行解除。
4、资格审查。报名后,由竞聘领导小组按照聘任条件负责资格审查,并并予以公示。
5、竞聘测评。组织确定的候选人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演说,通过抽签决定演讲的顺序,主要是介绍本人的工作经历及德才表现情况,进行自我评价(业绩和素质),介绍自己参加竞争上岗的想法以及如何做好中层岗位的工作设想和思路(时间不超过5分钟),并把有关书面材料打印好交领导小组联系人。竞聘上岗演讲的题目是《假如我担任……》,字数在800字左右。演讲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得票数不足1/3的一般不列入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根据竞聘演说、民主测评结果,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聘任人数的原则,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学校党支部负责安排与确定的考察对象、有代表性的教职工进行个别谈话,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根据实际表现,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给予综合评价。
7、筛选确定。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评议以及德才情况、任职经历、个人志愿和工作需要等,学校党支部集体讨论决定各竞争岗位拟任人选。决定拟任人选时,将考虑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但个人志愿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对不服从组织决定的人员,按落聘处理。集体研究提出拟聘对象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8、聘任备案。根据考评结果和公示反馈的方案,再次集体研究确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报批、聘用手续。校长向聘任人员颁发聘任书,并与中层干部签订聘约。
9、就职宣誓。学校领导集体与所有聘任干部进行集体谈话,并进行集体宣誓就职。
五、岗位设置
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岗位编制,我校岗位设置及职数如下:
教务处 3人(含教科室 1人) &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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