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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考加分项目调整

黑龙江高考加分项目调整

  高考资讯 更新:2012-3-31 阅读:  

黑龙江高考加分项目调整

       黑龙江省高校招生委员会昨天发出通知,根据国家五部委《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大修订的《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的高考照顾政策作出调整,取消了部分加分项目,降低了部分加分项目的加分幅度,一些竞赛获奖项目不再具备高校招生保送资格。新政策将分别于2012年和2014年开始适用。

  2012年开始适用的新政策

  部分少数民族考生在总分基础上加10分投档

  2012年起适用新的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其他照顾政策不变。新的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中新增了俄罗斯族考生或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政策也作出调整,具体内容为:黑龙江省属高等院校招生时,对鄂伦春、赫哲、鄂温克、柯尔克孜、达斡尔、蒙古、锡伯、俄罗斯族考生或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而2011年高考照顾政策为蒙古、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赫哲、柯尔克孜、锡伯族共7个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20分投档;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省属院校调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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